西柏坡时期的土地政策主要体现在全国土地会议上通过并颁布的《中国土地法大纲》中。该大纲明确规定:“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同时废除了地主、祠堂、庙宇等一切组织和个人的土地所有权,实现了土地的公平分配,即“乡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及公地,由乡村农会接收,连同乡村中其他一切土地,按乡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统一平均分配”。这一政策极大地调动了解放区农民的革命和生产积极性,为解放战争的胜利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支持。
此外,在西柏坡时期,中国共产党还致力于推动土地改革运动的发展,以解决尚未进行或进行不够彻底的土改地区的问题。通过召开全国土地会议,总结交流土地改革的经验,进一步明确了土地政策和方向,推动了各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进程。
总的来说,西柏坡时期的土地政策旨在实现土地的公平分配和废除封建剥削制度,以激发广大农民的革命热情和生产积极性,为革命的胜利奠定坚实的基础。